项目编号:【JXC】
项目名称:吉安市白鹭洲书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000.00 元
最高限价:1100000.00 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采购品目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吉购2026J000206706 | 吉安市白鹭洲书院物业服务采购 | 物业管理服务 | 1 | 项 | 11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本年度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履行期限三年(一次采购三年沿用),年度合同期满后,甲方预算落实且对乙方的服务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甲方下一年度预算无法落实或乙方经甲方考核不合格或者甲方物业服务需求取消,甲方有权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后,可不再提供1.1至1.5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格式7-1):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采购的标的物对应的服务承接商是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5.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自行招用保安员从事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自行招用保安员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企业(以上统称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在30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备案(提供备案承诺函)。供应商如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外省供应商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且在采购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备案】的无需提供备案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3月20日 00:00 至 2026年03月29日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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