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G316资溪花山界至南城黄狮渡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结算(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52700.00 元
最高限价:852700.00 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采购品目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抚购2026F000205862 | G316资溪花山界至南城黄狮渡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结算 | 评审咨询服务 | 1 | 项 | 8527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项目结算审核(项目实施期间派驻本项目的造价工程师须坐班审核)并提交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及行为记录: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扫描件)(2)前期负责本项目预算评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1)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谈判文件。(2)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3)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4)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3月20日 00:00 至 2026年03月26日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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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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