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水电四局华中(武汉)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以询比方式采购中国电建水电四局华中公司济南地铁9号线项目所需的照明灯具,本次采购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济南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一期工程是市轨道交通线网中主城区东北部的骨干线路,与3号线、6号线、7号线及远期线换乘。线路全长15.73km,均为地下线,设12站11区间、1出入段线和1联络线,平均站间距1.42km。西起黄河南岸站,东至毛庄站。
机电标主要施工动力照明、给排水及水消防、通风空调、公共区装饰装修、设备区砌筑及装修等专业的施工任务。其中机电一标负责黄河南岸站~华山东路四站四区间,机电二标负责荷花路站~王舍人北站四站四区间,机电三标负责裴家营站~毛庄站四站四区间。
2、采购范围:采购的物资、包件、数量等内容详见“采购清单”,本次采购由济南地铁9号线项目机电1标、机电3标委托机电2标(水电四局)进行采购,采购清单为济南地铁9号线全线12个地铁站公共区灯具及机电2标设备区灯具清单。
为全线动力照明所需的灯具现场供货,包含但不限于设计配合费、原材料、生产及加工、包装、装车费、设计联络费、供货协调费、出厂检验试验费(含第三方检测费)、采购保管费、运杂费(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过江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安装督导、技术服务等伴随服务费、甲方驻厂监造费、税金、保险费、利润以及其他交付甲方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市场浮动、环境、安全风险等全部费用,包括设计联络中增加的技术要求和标准产生的相关费用,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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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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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共区灯具(一标) |
详见采购清单 |
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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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共区灯具(二标) |
详见采购清单 |
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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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共区灯具(三标) |
详见采购清单 |
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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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设备区灯具(二标) |
详见采购清单 |
套 |
4550 |
注:1)中标后,各标段分别签订独立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采购流程合规、权责清晰。
2)为保障全线公共区照明灯具品牌统一,筑牢工程整体品质防线,保证视觉呈现的一致性与美观度,供应商须对上述清单所有灯具及选配件完整报价,且同一规格型号产品在全线中的报价须完全统一,严禁出现任何差异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3)上表所列工程量均为设计阶段测算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最终供货数量以采购人正式出具的实际需求计划为准,供应商须按实际需求完成供货。
4、交货时间:暂定为2026年4月至2027年8月,后续交货时间按需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计划交货期存在差异,中标人(供方)不得因此向使用人(需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地点:济南地铁9号线一期工程沿线工地或其他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验收标准及本采购文件技术要求,达到合格要求,详见后附《设备和材料技术规格书 动力照明系统照明灯具》及《济南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一期工程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技术标准和要求》。
7、付款方式:付款必须按照“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结算周期上月21日-本月20日,采购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或使用非现金方式支付货款,供应期内物资到货并完成验收检验工作后,供方按照买方确认的收料数量、品种、规格型号、日期开具正式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进行结算。收到发票后60日内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60%的价款,完成货物全部安装、调试、运行并经最终验收合格(涉铁工程为国铁验收完成)30日内再支付该批物资的37%,该批物资剩余3%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最后一批货物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后30日内付清。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8、样品要求
响应人需提供本次投标产品中典型规格的灯具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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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规格 |
样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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盒式LED面板灯 |
220V,18W,IP41 |
灯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 IP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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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防LED面板灯 |
AC220V,18W,IP55 |
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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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间三防LED灯 |
LED 10W IP65 |
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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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装筒灯(LED光源) |
6寸, 150mm,光源为1×18W |
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 IP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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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带(LED光源) |
硬质铝灯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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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面板灯 |
1200 × 150mm×28W |
灯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 IP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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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平板灯 |
770× 150mm×28W |
灯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 IP41 |
样品数量:上表所列规格中需每种提供1具样品并附带对应的产品合格证、出检验报告、 CCC 认证并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有原装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原产地证明)。
灯具采用铝合金灯体。面板灯应采用透光灯罩,灯体和灯罩应结合紧密。铝合金灯体应进行氧化处理,支撑安装灯具的机械部件需经防锈、防腐蚀、防潮等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具有有效的与所供产品种类、规格相应的生产制造许可证明,并具备本工程项目所需设备的生产、制造能力,有较先进的制造、加工技术和加工设备;有完善的检测、试验设备;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近五年具有同类产品在3条轨道交通业绩,单条线多个合同视为一条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响应文件中必须附原件的清晰彩色扫描件。
最近五年内无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说明正本。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体系和GB/T28001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2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报价的情形;供应商未处于济南市、济南轨道交通集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报价禁入期间。
6、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次的询比报价。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母、子公司也不可同时参与询比报价。
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供应商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附截止询比日期前一周内“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截图。
10、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相关的设备、部件、组件等均须通过 CCC 认证,并须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提供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应能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上查询到并且不应有暂停、撤销等字样。如有原装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原产地证明。
11、LED 照明灯具采用原厂 LED 芯片并由原厂封装的白光LED,并提供 LED 原厂出具的授权书和不可撤销的供货协议书,以及拟用 LED 光源的原厂技术规格书。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询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6年3月22日17:00前(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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