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石河子市现代化冷链物流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石河子市现代化冷链物流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已由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规划发〔2025〕373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第八师石河子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石河子市西展片区乌兰乌苏站南部区域。
3.项目工程规模:项目拟规划用地面积45045.8平方米(约68亩),总建筑面积:41056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41713.62平方米(含双倍计容)。其中建设冷藏库11767平方米、冷冻库6283平方米、气调库6537平方米、加工车间6427平方米、设备用房1618平方米、交通空间7546平方米、和附属用房878平方米,购置制冷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及物流信息管理平台设备,配套建设停车场、配送区、给排水、强弱电、道路硬化等附属工程。
4.标段工程规模
(1)新疆石河子市现代化冷链物流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监理,【标段工程规模】:项目拟规划用地面积45045.8平方米(约68亩),总建筑面积:41056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41713.62平方米(含双倍计容)。其中建设冷藏库11767平方米、冷冻库6283平方米、气调库6537平方米、加工车间6427平方米、设备用房1618平方米、交通空间7546平方米、和附属用房878平方米,购置制冷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及物流信息管理平台设备,配套建设停车场、配送区、给排水、强弱电、道路硬化等附属工程。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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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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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石河子市现代化冷链物流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监理 |
对本标段工程建设内容全过程监理,并参与各阶段验收工作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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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投标单位注册;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2个及以下尚未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担任本招标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时,有原建设单位同意的书面资料;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5.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7.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四、投标须知
(请登录)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3月19日00时00分至2026年03月24日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