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三院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36000元
4.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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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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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院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服务 |
1 |
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三、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携带以下有效证件(证件须加盖公章)报名投标:
1.营业执照扫描件(若营业执照未记载经营范围,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2.广东省环保技术咨询服务能力评价证书扫描件;
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括环境安全咨询、环境风险评估)、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括环境安全咨询、环境风险评估)扫描件,同时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对体系证书的信息查询截图;
4.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扫描件及原件、授权单位近一个月在缴社保记录;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原件、授权单位近一个月在缴社保记录。
(以上资料均需在有效期内,并加盖公章,投标报名者须亲
自参与开标)。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3月25日17:30(北京时间),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等形式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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