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设施设备更新及效能提升工程枫桥厂工程配套设备项目-高密度沉淀池改造供货及配套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90万元,招标人为江苏省环保集团苏州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一 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设施设备更新及效能提升工程枫桥厂工程配套设备项目-高密度沉淀池改造供货及配套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提供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及提供“充足的资金保证、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的承诺,如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需提供近期的财务报表且提供“充足的资金保证、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的承诺,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纳税材料提供银行扣款凭证或完税证明,缴纳社保资料须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税务局代收后出具的税种为社保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依法无需纳税的投标人须提供无需纳税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投标人承诺所产生的一切知识产权纠纷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犯罪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的网站截图证明材料,未被列入上述网站的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上述行为的承诺书,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均未提供则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活动。
11.未被江苏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不得在拒绝再次注册的期限内 (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投标人自2023年03月01日以来具有污水处理厂磁混凝沉淀池改造或新建供货、安装及调试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须清晰体现签订时间(或供货时间)、供货及服务内容(体现磁混凝)、合同签署页等关键信息,否则不予认可)。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19日到2026年03月25日,每个工作日09:00-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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