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南宁市五象新区明月东路143号地块项目车位划线和标识导视系统工程施工。
(二)项目编号:GXGL(请登录)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业主单位:广西五象城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六)代建单位(采购人):广西旅发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七)建设地点:(请登录)
(八)建设规模:143号地块占地面积20480.02,建筑面积90826.30,其中地下室面积:25945.26,地面景观面积约16091.12;楼栋单体包含:1#楼、2#楼、3#楼、5#楼、6#楼、7#楼主楼及裙楼商铺、1#大门、2#大门。
(九)合同估算价:112万元。
(十)采购范围:南宁市五象新区明月东路143号地块项目车位划线和标识导视系统施工,包括以下内容:
(1)地下室地库出入口龙门牌、车位吊牌、电梯厅吊牌、车道喷涂、车位划线、柱面标识喷涂等;
(2)园区室外标识标牌和导视牌,含楼栋楼栋标识、车行人行导视牌、总平图、公告栏等;
(3)户内标准层标识标牌,含门牌、电梯层号牌、水电井牌、消火栓、设备间等标牌制作安装;
(4)发光标识牌、吊牌、灯牌等用电设施的线路敷设与连接施工。
具体实施范围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十一)工期: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4月7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6年8月5日
(十二)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和项目属地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规程、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合同要求,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依法能提供满足本次所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二)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其他资格要求:无。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信用情况: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 供应商、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2、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供应商、 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3、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六)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本项目不接受未按规定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6年 3 月 18 日至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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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