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热轧厂10kV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改造,招标人为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ý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柳钢本部热轧厂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柳钢热轧厂10kV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改造工程,同步完善厂区35kV系统小电阻接地配套设施,改造范围覆盖热轧厂内现有全部35kV和10kV供配电系统,涉及热轧2032mm、1450mm两条生产线现有的2座35/10kV变电站及6座10kV配电室。其中35kV系统需对两座变电站共49面馈线柜进行改造,更换小电阻专用保护级零序CT,升级保护装置接入零序保护线路;10kV系统新增4套小电阻接地变成套装置(接地电流暂定为300A,干式接地变压器容量暂定为315kVA),改造馈线柜约225面,更换零序CT,对湖南紫光DCAP-5000系列保护装置进行软硬件升级,更换58台CSC-280/CSD-240系列全新保护装置,为两条生产线中心站及水处理10kV母联增设备自投装置。同时对全厂供配电系统接地网进行改造,实现各变电站、配电室及高压电缆路径接地网可靠连接,确保接地电阻不大于1Ω,全面实现热轧厂35kV、10kV系统与上级小电阻接地电网的协调配合。
2.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具体以发包人书面开工通知为准,包含质量竣工验收时间)。
2.4招标范围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实施对热轧厂10kV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改造,投标人负责完成以下内容,并保障项目功能完整性必需的其他设施设备。
(1)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国家现行有效标准规范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现行有效标准规范规定,开展柳钢热轧厂10kV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工作,按要求编制并提交完整的初步设计成果文件,确保本项目设计方案及成果与已完成改造的上级35kV小电阻接地系统实现协调适配、匹配运行,满足系统整体运行的安全性、可靠性要求。
(2)对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改造内容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设计范围包括:新增4套10kV小电阻接地变成套装置,改造49面35kV馈线柜及225面10kV馈线柜(含274面馈线柜零序CT更换、167面开关柜保护装置升级,58面开关柜保护装置更换),设备清单详见技术文件“附件2:高压电气设备台账”,完善继电保护配置及定值整定,全厂接地网改造等,并出具达到项目竣工要求的成果文件。
(3)负责采购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及材料。
(4)按施工图要求进行设备基础施工、电缆沟改造、屏柜安装等土建配合工作;按安装规范进行所有设备的安装、接线与调试,组织合同范围内的设备无负荷调试(冷联调)。
(5)协助招标人组织系统带电试运行、负荷试运行及性能考核,确保改造后的10kV系统与35kV系统协调运行,供电可靠性、安全性及故障应对能力达到设计要求。
(6)对现有继电保护配置及定值进行重新整定计算,确保与上级35kV系统协调配合,出具整定计算书和配置图。
(7)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并完成资料移交。
(8)对需利旧的设备基础、电缆沟、屏柜基础等进行检测鉴定,确保符合规范要求,满足改造后设备的安装与运行条件。
(9)负责范围内场地的电通、路通及场地平整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项目建设保障工程内容及要求》,设立设备安装及调试过程中必须的安全支护等相关措施;现场拆除的旧设备、旧材料,按招标人要求进行处置,投标人对可利旧设备的性能和安全性负责,确保再使用的持续性。施工过程产生的土石方进行清运和无害化处置,招标人不提供临时弃土场,所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施工费用中;拆除的电缆、设备等送至招标人指定位置(厂内);废旧钢铁等物资按招标人要求进行裁剪、分解及转运。
(10)负责改造所涉区域及附属设施所进行的改造、地质处理方案(如设备基础、电缆沟等新建及利旧处理)、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总投资概算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设计工作。
(11)负责改造所涉区域新建设备基础、电缆沟、屏柜基础、接地网等,以及保证改造所涉区域目标实现所需的各个子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施工资料。
(12)负责项目改造所涉区域及附属设施的建筑工程施工:包括设备基础施工、电缆沟改造、接地网施工、配电室内地坪处理等建筑工程的施工。
(13)负责项目改造所涉区域所含设备的供货(以工程分交表为准)、安装、调试、性能考核、消缺、竣工验收、最终交付等;
(14)负责本标段内所安装、拆除、移装特种设备、仪器仪表的报装报检及取证工作,仪器仪表的检定取证在柳钢计量中心完成。
(15)负责接地网施工的焊接、防腐及测试,确保接地电阻符合设计要求。
(16)负责将改造后的保护装置接入招标人指定的监控系统,并完成联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①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②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③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至少有1项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配电系统中性点采用小电阻接地方式的总承包或设计业绩。(以合同复印件及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或甲方使用评价报告等有效证明材料计算业绩,合同复印件须完整且有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及其满足业绩要求的合同标的,加盖单位公章)。
3.3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5.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高级(或以上)职称,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3.5.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
3.5.3施工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施工项目经理,中标后至本项目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
3.5.4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注: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6.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2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4.2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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