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华电置业有限公司相关项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基地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服务项目(一期)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雄安华滨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河北雄安新区。
2.2 项目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6787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6.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22.7万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13.8万平方米。项目采取分期开发模式,一期工程建设范围:32#和33#地块红线内所有地上及地下建(构)筑物;31#和34#地块(配建绿地);31#地块范围内地下部分通往轨道交通枢纽的地下连通道;32#地块至29#地块南侧红线的地下连通道;32#地块至33#地块的地下连通道。建筑面积约25.73万平方米,地上15.83万平方米,地下9.9万平方米,已于2025年12月开工,预计2028年12月完工,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自项目(一期)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履行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止。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工程造价咨询-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服务项目(一期)(CHDTDZ030/22-QT-10401):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基地项目(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暂估价、平行发包等项目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服务(与全过程造价咨询背靠背编制)并按照要求配合业主单位完成内部审查,出具成果文件,配合跟踪审计等。编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 建安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配式、初装修、给排水、采暖工程、电气工程、钢结构工程、 弱电工程、智能化工程、智慧化工程、有线电视、通讯、燃气、热力、电力工程、栏杆、标识工程、幕墙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消防工程、门窗工程、精装修工程、 人防工程等。 (2) 配套工程:泛光照明工程、室外工程、景观、绿化、园林工程、小市政工程、道路工程等全部配套工程。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期项目范围内:1.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存在分标段招标可能,标段划分或分标情况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2.暂估价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精装修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变配电工程、泛光照明工程等。3.平行发包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园林景观工程、厨房设备工程、智慧园区、重要会议室等,不含土护降工程。
上述工程范围及内容招标人有权根据雄安新区招标要求及实际招标需求进行调整。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造价咨询-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服务项目(一期)】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已完成的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的造价咨询业绩,业绩合同服务范围至少包含施工总承包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招标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服务内容已完成)。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服务范围(服务内容)页、项目规模(能反映建筑面积或合同金额)页、服务期限页、签字盖章页、盖章成果文件等,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及完成情况的相关内容。
完成情况证明材料提供以下任一即可:(1)建设单位出具的至少包含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服务内容已完成的证明文件;(2)业绩合同中对应的施工总承包项目在国家招投标网或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委托人自主招标平台的招标结果公示信息(截图)。
注:公共建筑指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基地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
2)单位负责人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基地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基地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3-18 17:15到2026-03-26 18: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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