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人: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编号:NER-
3.项目名称: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公募公司债承销商选聘(二次)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发行规模:拟注册不超过30亿公募公司债(以最终申报获批规模为准)
6.招标范围:计划选聘不超过六家中标候选人,最终根据综合排名选聘前四名作为承销商。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注册发行不超过30亿元规模公募公司债(以最终申报获批为准),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申报方案的编制、报批、发行承销及后续的划付、信息披露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签署的承销协议为准)。
7.期限:注册批文期限为2年,注册批文期限内分期或一次性发行债券
8.服务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自治区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技术标准
9.选聘家数:4家,与排名前4家单位签订合同(排名第一为牵头主承销商,其余为联席主承销商)
二、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业务内容),投标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其上级法人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书面授权书(授权内容应包含允许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办理投标事宜及承担投标和履约责任等),授权书须加盖上级法人机构公章,同时附上级法人机构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
(3)申请人须具有《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作为承销商成功注册发行过公司债的统计数据,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资料(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但不仅限于Wind数据库查询结果、上海/深圳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文件、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至少应包括服务范围和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双方盖章页等);
3.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4)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投标时须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须体现截屏日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21日(北京时间,每日10:00-19:00下同),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可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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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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