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惠民型商业医疗保险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24357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克拉玛依市惠民型商业医疗保险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24357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最高限价:本项目倡导保本微利,同一承办周期内,上年资金结余部分滚存入下一年度使用。一个承办周期内的资金结余部分,转入下一承办周期滚存使用。年度筹集资金收不抵支时,通过历年累计结余资金解决;累计结余资金不足的,由承保机构自行承担。当期结余资金的1%(不超过)作为利润。第1年以当年保费收入总额的6%(不超过)(第2年不超过5%,第3年不超过4%)作为克拉玛依市惠民型商业医疗保险的年度运营费用,主要用于人员队伍建设、办公设施配置、信息系统建设、延伸服务、宣传动员及管理经费等支出,筹集资金除运行成本。
备注:依据新医保发〔2024〕52号中相关要求:承保机构原则上应由3家及以上的商业保险机构以共保的方式承办定制医疗保险业务(共保体必须确定唯一的主承保公司,承担向投保人出具保单、接受理赔申请、提供理赔服务、履行相关信息报送等责任,其他承保公司要配合主承保公司开展理赔服务,按约定履行赔付责任。共保体应当建立清晰的集体决策和议事规则,明确保费分配、投诉管理和赔付合议等事项,保障共保体内服务标准、服务时效的统一。完善数据共享机制,主承保公司需向其他承保公司共享承保及理赔明细数据)。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负责人);(2)投标人属于保险公司分(支)公司的,必须出具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商业保险公司的有效授权书,商业保险公司同意分公司参与本项目业务,并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3)提供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包含相应业务范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18日至2026年03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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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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