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阳泉第一监狱改扩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审批函[2025]432号核准批复,项目资金来源由省财政安排资金解决,招标人为山西省阳泉第一监狱,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山西省阳泉第一监狱改扩建用地红线外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包括室外电力工程、室外弱电工程、室外给水工程、室外排水工程、室外热力工程、室外燃气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阳泉市郊区。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设计服务期限:初步设计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服务期限为接到甲方通知后30日历天。
2.4 本次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不分标段,标段内容:山西省阳泉第一监狱改扩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设计。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包括设计说明书、工程概算书、设计图纸等);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说明、设计图纸);施工过程、竣工验收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不分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或组成的联合体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 1、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和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压力管道设计 GB1、GB2)。
3、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省外企业须具备山西政务服务平台信息报送要求,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
3.3、联合体形式投标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不得超过 3 名,资质条件达到前述资质标准;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及各方承担的响应责任;
(6)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方,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方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7)联合体的牵头方代表为市政行业工程设计单位,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4、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对于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申请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3月18日18时00分-2026年3月2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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