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2026年化肥部水汽装置区、公用工程二部新建焚烧炉装置使用的氢氧化钙采购(二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氢氧化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化肥部水汽装置区使用的氢氧化钙在工业软化水处理过程中,氢氧化钙投加到澄清池中,作为软化剂,与原水中暂时硬度发生反应,生成氢氧化钙沉淀,从而去除水中钙镁离子,降低出水硬度;大庆石化公司公用工程二部新建设计处理能力为18t/d(最大处理能力为20t/d)污泥焚烧系统,以及配套的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对公司炼油厂区、化工厂区产生的污泥和废离子交换树脂进行处置。装置运行期间产生烟气需要经过干式反应器处理,投加氢氧化钙(消石灰)用于初步去除烟气中的酸性气体。
本次拟采购化肥部水汽装置区使用的氢氧化钙768.15吨,公用工程二部新建焚烧炉装置使用的氢氧化钙60吨,共计828.15吨
最高限价:91.0965万元(含13%税、运费等)。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兴化仓储站化工组。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包装要求:采用双层包装,内包装采用聚乙烯塑料薄膜袋,外包装为聚丙烯涂膜编织袋。每袋净含量为25 kg/袋。符合公路运输标准,包装按照GB 190-2009规定的“腐蚀性物质”标签,和GB/T 191-2008规定的“怕晒”、“怕雨”标志标准,包装采用双层包装,内包装采用聚乙烯塑料薄膜袋,外包装为聚丙烯涂膜编织袋。每袋净含量为25 kg/袋;包装产品必须有清晰、明显、牢固的标识,标识中至少含有:毛重、净重、批号或生产日期、危险标识、储存条件、厂名、厂址等相关内容;
交货期:按需供货,具体见代储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交付相应的货物和资料。中标供应商按照储备定额进行储备,储备物资消耗后,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至少1-2个月储备量(代储协议生效后起至2027年3月31日或协议标的量执行完终止)。
结算数量计算方式:按买方实际接收的过衡数量为准(吨)。
付款结算:结算的数量、金额以当月实际出库的数量、金额为依据,凭《代储物资出库单》和卖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到财务挂账后按财务制度付款。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挂账后,3个月付款。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供方保证在需方库房代储的物资在保质期范围内,对超过保质期的物资,供方无偿调换。由于需方生产变动等原因对不能继续使用的代储物资供方返厂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需方根据本企业生产计划有权随时调整供货量及终止代储协议履行。
2.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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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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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氢氧化钙 |
固体≥95(w/%) |
吨 |
828.15 |
按需供货 |
2.3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其它见附件《大庆石化公司化肥部水汽装置氢氧化钙采购技术要求》、《大庆石化公司公用工程二部新建焚烧炉装置用氢氧化钙采购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中对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料有要求,但未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明确的,评标时不作为否决项,若中标必须按技术要求供货。
2.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2.4.1.履约保证金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允许生产商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
3.1.生产商须提供:
3.1.1营业执照;生产商声明函(见附件)
3.1.2投标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
3.1.3提供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03-18 17:00:00至2026-03-23 23:59:5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6-03-30 08:30: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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