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城东区妇计中心儿童“五健”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人民币305000.00元
项目分包个数 无
项目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资格要求: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医疗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所投医疗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公告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8日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自2026年03月19日至2026年03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人民币305000.00元
项目分包个数 无
项目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资格要求: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医疗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所投医疗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公告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8日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自2026年03月19日至2026年03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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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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