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全量化处理服务
预算金额(元):28248000
最高限价(元):28248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长春市九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全量化处理服务
数量:
预算金额(元):28248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①负责渗滤液处理设备(处理量≥200吨/天)的购买并安装在原有厂房内,不额外新增厂房用地,厂房改造由中标人自行完成;②负责渗滤液处理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负责渗滤液处理站运营需要的一切药品的购置、运输、水电及其他一切费用;③负责渗滤液处理并达标排放;④服从环保部门及相关的监督管理,每年定期进行渗滤液取样、检测,并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如过程监测中发现有不达标排放的行为,中标人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⑤每天专人进行渗滤液处理,填写渗滤液处理情况记录表,按月报送存档;⑥中标人负责用吨袋包装污泥;⑦做好原料的采购、保管、使用等环节的安全。(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一年内的运营服务,(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设备进场安装调试及相关工作,并正式生产运行)具体按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等政府采购最新政策;
(6)《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运营处理垃圾渗滤液能力,运营设备符合国家标准,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4.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10.①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④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投标人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11.本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18日至2026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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