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招标范围:广西信达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乙供物资框架招标采购项目,需采购金具类、铁件类物资。
2.2交货地点(包括但不限于):按招标人指定地点(广西区内)
2.3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
2.4框架采购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5框架招标说明:
①投标人注意:本次招标仅为招标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需求,以实际结算。以实际招标需求数量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在知悉并接受以上条件下参与投标。
②若因招标或其他原因未能按时完成后续新合同签订时,则将本合同延期到新合同完成签订且生效为止,但延期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实际结算金额达到估算采购金额的150%时应立即结束该框架采购;原则上框架有效期截止时,实际结算金额达到估算采购金额的80%以上,结束该框架采购;如框架有效期截止时实际结算金额不足估算采购金额的80%,可适当延长框架有效期,但不得超过6个月。
2.6最高限价:有,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7中标人数量:本项目每个标段选择2家中标人,第一中标人占比50%、第二中标人占比50%。
2.8限制中标数量说明:同一投标人可以参与全部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各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注明中标标段的优先顺序。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标段1:金具类;
标段2:铁件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若为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授权)。
(2)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不同单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交叉任职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不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报价。
(4)未被相关政府部门或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能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实施市场禁入、禁止参加投标、承接新项目的,或曾被以上部门、单位实施市场禁入、禁止参加投标、承接新项目但有有效证明已恢复相关资格的。
(5)本项目非产品制造商的供应商需提供产品的合法授权或者产品合法来源渠道证明(包括有效的产品销售授权书、代理证书或制造商出具的授权证明或代理证书等;同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相同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相同产品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则制造商和代理商的投标均无效。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18日17时00分00秒至2026年3月25日17时30分00秒,……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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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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