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标段(包)编号:202
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4.采购组织人:中节能(秦皇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5.1资金来源:自筹
5.2项目概况:项目总建设规模3台日处理500吨(共1500吨)垃圾焚烧炉,配2台9MW中压冲动凝汽式和1台12MW抽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每台焚烧炉全年额定运行时间8000小时,年焚烧垃圾55万吨
6.采购内容: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采购,包含设计、制造、功能、结构、性能、安装、调试和试验等工作
7.主要技术要求:在垃圾仓投料口、渗沥液沟、沼气系统、升压站等区域配置有毒、可燃气体监测装置,本次招标拟在上述区域及蓄电池室、盐酸储存间等区域,采购安装氧气、氯化氢、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等新增功能气体检测探头,配套装设报警主机
8.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要求:供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并接到需方通知的20个自然日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并在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10个自然日内完成所需设备的安装调试。
9.建设/交付/服务地点要求:河北省秦皇岛市
10.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0.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0.2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①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且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授权证明。2.财务要求:无3.业绩要求:须提供所供产品近三年内(指2023年1月1日以来)2个同类货物的供货业绩(同类货物指供货范围包含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合同,并应提供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包括不限于合同首页、供货内容及规模、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相关网站截图或以当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5.其他要求: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11.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潜在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采购文件参与项目。
12.采购文件的获取
12.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03-18 00:00:00~2026-03-26 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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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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