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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集团清河发电公司消防报警及灭火系统隐患治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18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招标人所属业主单位项目所在地,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招标信息服务费
(元)

DNEB-X

D07-02 清河发
电公司消防报警及灭火系统隐患治理

清河发电公司9 号机组消防报警系统及气溶胶灭火系统相关隐患治理。

计划开工日期:2026 年05 月01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 年10 月30 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东北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置期内,且不属于集团公司、东北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未被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

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D07-02 清河发电公司消防报警及灭火系统隐患治理

1.投标人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提供证书核验方式,如未提供核验方式,查询不到按无效处理)。2.投标人近5 年(2021 年01 月01 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不少于2 项已完工火电机组特殊消防建设或改造业绩,提供清晰的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表征主要工作范围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签字页等,注:如投标人提供的合同承包范围页无法明确业绩要求所需的承包内容等,请提供其他相关附件或支撑性证明材料,否则将被视为无效业绩)。

3.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官网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注册(提供网站注册截图、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证扫描件及社保证明)。

4.投标人近24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未列入国家电投集团公司、东北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证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请登录)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 年03 月18 日至2026 年03 月24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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