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1(包件号:HNT-01):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光储充微电网、超充站(含重卡充电)、储能系统建设项目第二标段项目部。光储充微电网、超充站(含重卡充电)、储能系统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100%。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招标人所需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本项目分区域、分站点建设(具体以招标人与投标人签定的单个站点为准),主要建设范围:城区停车场、物流园区、服务区、村镇小区、矿区、旅游区等。主要建设内容:光伏项目、储能项目、重卡充电站、中型及小型车充电站、光伏储能充电微网系统、虚拟电厂系统及有关配套设施等。光储充微电网、超充站(含重卡充电)、储能系统建设项目第二标段建设区域为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307国道、234国道、赞皇县、元氏县、灵寿县、张家口市、衡水市、天津市等。
招标人2(包件号:DGSJ-02、DGFSCL-03):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轨道交通23号线一期工程土建5标项目已由沪建综规【2021】744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上海申通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拨款。招标人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轨道交通23号线一期工程土建5标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招标人所需盾构砂浆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上海市轨道交通23号线5标段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标段施工内容包括一个车站(沪金高速站)、一个区间(沪金高速站~紫竹高新区站区间)、一座桥梁复建(淡水河桥复建)及防汛墙改造等土建工程。沪金高速站为地下二层车站,长:505.26m,宽:19.54m,深度约17.36~19.54m,为单柱双跨(局部双柱三跨)箱形结构。车站主体基坑采用0.8m(车站端头1.0m)厚地下连续墙围护,接头采用橡胶止水接头,沿基坑深度设置5~6道支撑,坑内采用三轴搅拌桩加固,明挖顺作法施工。车站附属结构包括4个出入口,3座风亭,附属围护结构为钻孔灌注桩+三轴止水桩和SMW工法桩围护,东、西端头井均为盾构始发工作井。沪金高速站~紫竹新区站区间采用盾构法施工,区间上行线长1070.529m,下行线长1071.228m,管片外径6.6m,内径5.9m,环宽1.5m,盾构沿线穿越淡水河及现有紫竹新区站。区间上下行线设1座联络通道,位于东川路下方。区间平面共设1段平曲线,最小曲线半径为1500m。隧道纵坡为单坡,最大坡度为10.173‰,隧道顶部埋深为10.9~21.9m。盾构采用复合式盾构机,用于穿越紫竹新区站地连墙。既有淡水河桥桩基位置与盾构掘进路线冲突,需将老桥桩拔除并进行桥梁改建(老桥拆除及道路翻交由其他单位施工,老桥桩拔除由本单位施工),现状淡水河桥为三跨空心板梁桥,跨径布置为10+16+10=36m,横断面宽度为46.6m,基础为∅600钻孔灌注桩,桩长为30.5m,桥梁改建方案采用3跨13+16+13m空心板梁桥过河方案。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招标内容
2.1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2.2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条件
包件1:HNT-01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厂家必须取得有效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供应运输时间满足施工要求;
3.生产能力: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商品混凝土年产2万立方米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商品混凝土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2月之后成立的)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招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需提供近两年原材料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不少于3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供应商2023年1月至今招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2月之后成立的)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
7.履约信用:2023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或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招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参与。
包件2:DGSJ-02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代理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许可范围内含拟招标物资);(其他物资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3.生产能力:生产商拥有相应的资质、生产设备、拥有相应的运输和储备能力
4.财务能力: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根据情况自行修改),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2月之后成立的)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招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两年原材料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不少于3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供应商2024年3月至今招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2月成立的)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
7.履约信用:2024年3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或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销售代理证明(根据物资品类合理制定),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根据物资品类合理制定),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招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参与。(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包件3:DGFSCL-03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代理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许可范围内含拟招标物资);(其他物资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3)生产能力:生产商拥有相应的资质、生产设备、拥有相应的运输和储备能力
(4.财务能力: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根据情况自行修改),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2月之后成立的)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招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两年原材料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不少于3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供应商2024年3月至今招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2月成立的)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
(7)履约信用:2024年3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或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销售代理证明(根据物资品类合理制定),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根据物资品类合理制定),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招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参与。(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盾构区间密封材料,报名供应商需在业主名录内。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截止至:2026年3月23日12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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