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7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27101标土建八工区项目已由业主2025-141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深圳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建设资金。招标人为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7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27101标土建八工区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招标人所需钢管柱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7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27101标土建八工区项目包含:25号线油福站、27号线油福站、27号线油福站~松和站区间。项目位于龙华区龙华大道与工业路交叉口,项目合同模式为施工总承包,项目总投资65766.11万元。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GGZ-01包件投标人必须满足: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具备大型钢结构构件加工生产能力。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3-2024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2000质量管理认证体系;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6)供货业绩:需提供至少一份同类物资的相关业绩证明。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深圳市政府和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近两年没有被深圳市地铁集团处罚或处理退场的、近两年没有与招标人签订合约未履约的或者合同履约过程中有不良记录,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及《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的范围内,不在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钢管柱为大型钢结构构件,且焊缝全部为一级焊缝,需满足运输及相关检测要求。
②中标后,招标人下达采购通知后12日内,成交人需完成钢管柱的加工、检测。
③投标人必须以书面承诺如因业主或深圳相关检测机构抽检出现不合格产品而被处罚时,同意招标人按双倍对其处罚。
④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27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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