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石景山区金隅滨河园片区雨污水排除工程项目部,项目业主单位为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政府投资。本次物资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石景山区金隅滨河园片区雨污水排除工程项目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局运管〔2025〕6号);
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根据《石景山金隅滨河园区域外部雨污水排除工程规划》(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25年3月),本项目为金隅滨河园及燕山水泥厂社区雨污水下游主干线,本项目的建成将根据规划实现该片区雨污水下游管网系统,解决金隅滨河园及燕山水泥厂社区雨污水下游排除问题。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
3.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单位需提供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及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剩余产能可以满足招标物资数量,代理商投标不受生产能力要求限制;
3.3 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并有一定的垫资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需提供2024-2025年任意一年公司出具的相关财务报表(相关报表需提供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报表;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标的物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如有须提供招标物资2024年-2025年质量检验检测报告各一份;
3.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5年)招标物资大中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提供一份(附合同复印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业绩;
3.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内(2024-2025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期(2024-2025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3.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生产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同一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④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招标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3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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