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ZB013
2.项目名称: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零星应急维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18 万元
5.最高限价(如有): 18 万元,本项目按照清单品目单价限价报统一折扣率,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零星应急维修项目。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质保期:一般项目质保1年,防水工程质保5年,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维修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维修响应时间不超过 24小时,超过的按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工程的施工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请于 2026 年 3 月 19 日至 2026 年 3 月 25 日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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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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