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鹤岗市向阳区及兴安区雨污分流及排水防涝工程项目勘察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6,603.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黑龙江省鹤岗市向阳区及兴安区雨污分流及排水防涝工程项目勘察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366,603.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66,60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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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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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地质勘测服务 |
黑龙江省鹤岗市向阳区及兴安区雨污分流及排水防涝工程项目勘察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66,6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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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黑龙江省鹤岗市向阳区及兴安区雨污分流及排水防涝工程项目勘察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按要求盖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黑龙江省鹤岗市向阳区及兴安区雨污分流及排水防涝工程项目勘察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12月-2026年02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19日至2026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30日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