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东台至兴化高速公路DX-TZ21标 沥青洒布车、同步碎石封层车租赁服务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项目概算130.57万元(含税 税率13%);招标人为中石化胜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实施单位为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运营分公司招标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情况简介:东台至兴化高速公路DX-TZ21标主要工程量包含:低剂量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水泥含量:2.5%~3.0%)50271m3;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水泥含量:4.0%~4.5%)91661m3;沥青面层:Sup-25粗粒式沥青砼238829m2、HMM-13高模量沥青砼380407m2、SMA-13细粒式改性沥青砼386425m2;
2.2 标的物:1台沥青洒布车、1台同步碎石封层车。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
2.4 服务地点: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
三、资格要求
东台至兴化高速公路DX-TZ21标 沥青洒布车、同步碎石封层车租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提供扫描件证明。
2.2、依法取得经营许可(含设备租赁),所从事业务与经营范围相符,并在有效期内;具备相关资质。
3.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证明。
4.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以上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租赁商须是独立法人单位,参保人数3人及以上。提供相关证明
注:以上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将无法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仅限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商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一经支付成功视同售出,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6年03月18日 09:00:00至2026年03月24日 09:00: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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