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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山大外厝修缮工程一期·前院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03-1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前山大外厝修缮工程(一期·前院)(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1,421.00元

采购包1(前山大外厝修缮工程(一期·前院)):

采购包预算金额:1,751,421.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751,421.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B08030000-文物保护建筑修缮

前山大外厝修缮工程(一期·前院)

1(项)

(1)维修施工开工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必修仔细阅读维修设计方案,理解设计意图,制定详细合理的施工组织后,方可施工,维修中所采用的修缮措施对文物本体的损伤和干扰应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2)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注意做好记录,并做好施工中的补充勘察工作,核实建筑最终损坏范围和数量,如发现与设计不符的情况和新的病害,要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 (3)施工中应严格控制水泥、混凝土、胶合剂等现代材料的使用范围和用量,未经同意,现代建筑材料的使用不准超出设计范围。

1,751,421.00

建筑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施工工期为270个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必须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中业务范围需包含古建筑维修保护或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绿色建材: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03-17 至 2026-03-24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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