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序列号:ZFCG20260317002
预算金额(元):32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3200000元
采购需求:社会购买后勤物业管理服务
标项
标项名称: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购买后勤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数量:项
预算金额(元):32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向社会购买后勤物业管理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024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包含:三表一附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单位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资格证书、审计人员的注册证书)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资信证明;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年至投标截止时间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 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合格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17日23时59分至 2026年04月08日 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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