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应城热电新能源项目2026-2027年度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咨询服务框架协议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应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湖北省
2.2 规 模: 本项目为框架协议招标,拟选定中标单位负责华能应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2026至2027年度期间编制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咨询服务。本次招标所涉项目数量暂定为10个,具体实施项目以实际发生需求为准。各项目的规划容量及相关技术参数,以招标人或其控股公司届时提供的项目信息为准。
重要风险提示:
鉴于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控因素,本次框架协议项下的实际服务需求存在不确定性。招标人不保证实际采购项目与本次招标范围完全一致,亦不对实际采购规模、数量及项目落地情况作出任何承诺。最终采购量以招标人后续实际委托的项目需求为准,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3 标段划分: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应城热电新能源项目2026-2027年度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咨询服务框架协议服务招标
2.4 服务地点: 湖北省 华能应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或控股公司提供项目
2.5 服 务 期: 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自采购方通知供应商开展工作起,30天内组织完成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取得审查意见。
2.6 招标范围:
(1)负责编制华能应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主开发与合作开发所有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审查,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2)负责组织召开相关审查会议,取得专家组意见并修改。
(3)完成华能应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主开发与合作开发所有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对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技术评估,组织专家评审,取得专家审查意见书,报主管部门审批,取得所需政府部门关于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文件,并配合招标人开展其它与设计施工有关工作。
(4)技术服务达到的技术要求及考核验收指标/标准:报告书质量达到相关评估机构的技术评估要求,负责取得政府关于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文件为验收指标。
(5)投标人报价中应包含现场踏勘收资、报告编制、组织专家评审及会务、出版和升版及报告市级备案认可等环节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下列任一资质条件:
①具备有效期内的水资源论证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有效期内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专业:水利水电)。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服务范围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17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3月24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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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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