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市分公司三亚市热带海洋学院专家公寓楼网络建设项目(第二次)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请登录)
1.4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1.5标包划分:不划分标包。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1个,份额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提供专家宿舍无线AP网络建设,包括240间宿舍的面板、无源光汇聚主机与汇聚交换机的安装与调试服务,通过学校已有核心交换机和路由器后接入到宿舍AP,负责联调至宿舍AP可正常使用网络与计费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2采购预算:本项目预估不含税总金额359000.00元,含税总金额403918.87元。【其中设备采购费(货物类)不含税金额315221.8元,含税金额356200.63元,税率13%;设备安装费(施工类)不含税金额43778.20元,含税金额47718.24元,税率9%。】
2.3服务地点:海南省三亚市。
2.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
2.5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起1年。
2.6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完成所有设备到货、安装调试。
2.7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折扣系数限价,最高折扣系数限价为1.00。供应商须基于本项目各项不含税预算金额进行折扣系数报价,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依法登记注册的证明材料。
3.1.2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的,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供应商资质。
二、产品资质要求:所应答汇聚交换机产品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和厂家授权资料,须提交有效证明文件(并提供查询网址及网址查询截图,查询截图信息应与证明文件信息一致)。
3.1.3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项目负责人:1名。
(1)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满足:
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及以上或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须承诺至本项目结束为止,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工作。
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
(1)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须承诺至本项目结束为止,为本项目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工作。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与施工班组中的专职安全员复用,但不得担任其他角色。
证明材料:须提供上述相应的承诺函,涉及人员的名单、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及社保局出具的2025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缴费单位须为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如提供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上述人员资格证书中涉及注册/所在单位的应与供应商一致。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之日止,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网络建设设备类供货的项目业绩。
3.1.5财务要求: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1.6控股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三亚市分公司】列入【全国/海南省/三亚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三亚市分公司】列入【响应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海南省级/三亚市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3月18日00时00分至2026年03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提疑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3日17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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