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上海西区分公司2026年停车位物联网升级项目(第二次)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预算:138.50万元(含税),其中技术服务88.78万元(含税),设备采购49.72万元(含税)。
1.6标段划分:不划分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个,份额100%。
1.8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技术服务不含税价837500元,设备采购不含税价4400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停车场物联网信息采集识别、车辆特征信息采集等设施系统;对相关系统改造数据接口,纳入管理系统。(具体见技术规范书)
2.2实施时限: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80天完成部署。
2.3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2.4服务地点:上海市(具体见技术规范书)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向采购单位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控股及管理关系:
(1)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5、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3.6、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供应商须提供同类技术服务项目业绩累计合同含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同时供应商须提供同类设备销售项目业绩至少1份。
注:(1)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及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结算文件载明的时间(若同时提供,则以结算文件时间为准)与金额为准。(2)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首页、金额页、标的页及签字页);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首页、标的页及签字页)及对应订单或结算文件扫描件。未提供或材料不完整的业绩不予认可。
3.7、代理商要求: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若为代理商响应,需提供摄像机、工业以太网交换机、工业汇聚交换机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并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响应;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响应。
若为代理商响应的须提供授权函,若为制造商响应的须提供制造商说明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相关响应均作否决响应处理。
3.8、响应产品要求: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设备。
3.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文件的获取
5.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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