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人民币160.0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60.00万元;
采购需求:污水处理药剂阳离子聚丙烯酰胺(乳液)采购
供货期:分批供货,在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7个日历日内供货完毕。如中标人无法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和数量供货,截止到上次结算周期之间的供货数量不予结算,直到中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和数量恢复正常供应,在此期间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招标人可将因中标人原因延误的应供货量货款从未结算的货款内扣除。累计三次不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和数量供货,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可提供更快的供货期)。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投标人可自报更优惠的质保期)。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要求所有货物的制造商为中小微型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②本项目采购项目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二)工业,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判断所提供的货物是否符合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的规定,如实申报中小微型企业情况。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非中小微企业制造,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招标人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合格通知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7日17时00分止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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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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