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根据《电力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对矿井井上高压电气设备开展周期性试验。
1.2采购范围及要求:对上级站出线间隔2套、185台开关设备及馈出电缆、30台高压电动机、2台主变、电网电能质量、电容电流进行年度试验。(详见技术规格书)
1.3服务期:历时工期60日,以实际为主。
1.4最高投标限价:158400元,若超过最高限价其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结算付款方式:þ转账¨汇款¨银行承兑汇票þ山能财司承兑汇票¨其他;
付款时限及比例:乙方试验完成出具符合要求的试验报告,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甲方凭乙方提供的6%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一次性付清总价款。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小于100万元人民币(含100万人民币),注册年限不低于3年(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2.2具备省级能源局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具备省级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具有10kV电压等级电气设备试验资质及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气设备试验承试四级及以上。
2.3人员要求:作业人员具备相关资质(国家矿山安监局下发的特种作业证件)。
2.4财务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5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7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业绩要求
近三年具有高压电气预防性试验或相近类似业绩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03月17日8:00时起至2026年03月19日18: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谈判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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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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