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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航贵州分公司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再次公告
日期:2026-03-1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国航贵州分公司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项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

(五)项目需求:

1、项目目标

在贵阳机场范围内满足分公司所属站坪民航牌照特种车、机务类民航牌照特种车辆、民航牌照通用车辆、社会牌照通用车辆维修保养的需求(贵州分公司车辆清单详见附件,预计采购数量为460台次)。

2、具体采购需求

(1)为采购方所属民航牌照的站坪特种车、机务类民航牌照特种车、民航牌照通用车辆、社会牌照通用车辆提供全面的车辆维修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整车常规保养、故障维修、零部件更换、整车修理、总成修理、维修救援等,确保车辆维护、保养、修理等工作的有效性和及时性,服务内容需符合车辆制造商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2)本项目所涉及的站坪特种车、机务类特种车、使用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飞行区管理部核发的民航-DXXXX牌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该牌照车辆只能在机场规定的范围内行驶,不能行驶于社会公共道路,故供应商应具备保障民航牌照车辆到达维修场所的能力;供应商应具备安排维修人员进入贵阳机场飞控区对故障车辆进行检查维修的能力;如遇临时特殊情况,供应商能够安排抢修车辆进入机坪,进行维修快速响应。

(3)为采购方的通用车辆提供维修保养服务,要求供应商能够在机场范围提供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如遇通用车在机坪飞控区内故障,供应商应能够安排车辆或人员进入飞控区,进行快速抢修。

(4)为采购方制定车辆维保方案,每台车辆建立维修及保养台账,开通24小时联系电话,机场范围内(含飞控区)日常小修,接到报修后1小时内能够提供维修服务,或到达现场(含飞控区)检修或挪车至安全区域;特殊紧急情况,接到报修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检修;若因车辆配件问题,现场无法完成维修,则制定维修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维修。

3、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8344-2016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3798-1983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标准》、《Ameco贵阳分公司特种车辆维修保养方案》完成车辆维护保养和维修排故工作。

维修人员应需具有合法、有效的从业资质,持证上岗。

维修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车辆手册及技术要求作业,以免造成车辆起火等财产损失。  

供应商需配备专业的车辆检测设备,安全防护设备。

供应商必须有固定的维修厂房并且保持清洁、整齐,通风良好,以防止车辆电气发生意外而造成车辆损坏。

4、售后及服务

(1)供应商能够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并对采购方进行定期回访,对采购方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

(2)费用按照赊销挂账的方式季度支付,供应商每季度向采购方提供准确无误的维修结算清单(盖章),并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环保要求

(1)供应商在维修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噪声污染,应符合国家对环境噪音的有关规定。

(2)供应商在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按照国家要求进行收集并合规处置。

(3)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责任额原因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及环境突发事件等,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6、验收标准

所有维修项目均达到上述技术服务需求及服务标准,车辆性能恢复正常,无安全隐患,供应商对所完成的工作质量和维修质量负责,且修理的部件不得对其他部件及整车造成损害或成为损害的潜在因素。

7、质量保证

(1)保养:采购方车辆自保养出厂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30天或5000公里出现保养质量问题,供应商负责免费维护,质保期重新计算。

(2)维修:采购方车辆自维修出厂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30天或500小时或1000公里出现维修质量问题,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质保期自重新维修结束并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

(3)换件维修时,车辆所换配件质保期为半年,发动机大修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如因质量问题发生损坏,供应商应负责免费更换。维保过程中更换的所有配件均为原厂配件;若增加车辆,按照对应车型结算相关费用。

(4)供应商承担因车辆维保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不安全事件及引发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8、工期

根据该次待修理车辆的保养或故障情况确定。

9、结算方式

(1)按照赊销挂账的方式据实结算,季度支付,供应商每季度向采购方提供准确无误的维修结算清单(盖章),并开具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审核无误后在30个工作日内付款。

    (2)供应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出现税率变化等情况,合同价款仍按原价款中不含税价款部分不变,含税价格随税率变化进行调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场地设施,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八)具备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车辆维修从业资质,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设备检测,车辆维修和维护,车辆救援,具有二类机动车维修(含)以上资质。

(九)维修人员应需具有合法、有效的从业资质。

(十)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一)遵守国航供应商企业社会责任与环境行为准则。

(十二)具有良好的企业资信及财务状况。

(十三)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十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03月18日至2026年03月24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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