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北京华昌置业有限公司2026-2027年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华昌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北京华昌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项目名称:北京华昌置业有限公司2026-2027年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最高投标限价:187.62万元(含税)。
项目地点:北京市。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3招标范围:根据北京华昌置业有限公司2026-2027年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情况提供监理服务,通过巡视、旁站、平行检验等手段,在建设单位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施工全过程监督,提供建设单位授权范围内的服务事项包括不仅限于:施工现场人员管理、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管理、工程进度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保证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目标实现。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计价方式:固定取费比例报价,工作量以实际发生量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本次招标 不接受 分支机构投标。
3.2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以及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日期晚于 2025 年 01 月 01 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须提供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至少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4业绩要求: 2023 年 02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 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服务业绩。
注:
(1)竣工的须提供①合同、②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材料、③对应项目发票。
(2)在建的须提供①合同、②建设单位证明材料、③对应项目发票。
(3)合同须体现总金额、项目名称、内容、签字盖章页、时间等重要信息。竣工验收文件证明或完工证明材料,须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须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
(4)对应发票须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截图。
(5)证明材料应至少能体现项目总金额、项目名称、工作内容、签字盖章、时间等重要信息。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5信誉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三项要求投标人登录以下网站查询并完整截图,且本评审条款的所有的网站查询以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5.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3.6.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2 2023 年 02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注:
(1)竣工的须提供①合同、②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材料或建设单位证明材料。
(2)在建的须提供①合同、②建设单位证明材料。
(3)合同须体现总金额、项目名称、内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页、时间等重要信息。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完工证明材料即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均以体现的施工总承包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准,没有体现的以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
(4)证明材料应至少能体现项目总金额、项目名称、工作内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时间等重要信息。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7 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监理需要,包括不局限于办公设备、计量器具、检测工具等。
3.8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8.1现场人员(含总监理工程师)配备不少于4名(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按拟派人员岗位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如安全员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或省级建设监理协会安全培训合格证书)、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并无不良行为记录。
人员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自 2025 年 9 月 01 日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社会保险证明是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以及企业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社会保险证明中缴纳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个人缴纳社会保险不认定为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
3.9 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0其他要求
①2023 年 02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 较大 及以上质量事故。
②2023 年 02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 较大 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③2023 年 02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 较大 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④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股权关联或有管理从属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3月17日至2026年03月23日17时30分前(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2026年04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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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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