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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燃料乙醇有限公司变性燃料乙醇公路运输(辽宁)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17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燃料乙醇有限公司变性燃料乙醇公路运输(辽宁)项目,招标人为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向客户提供稳定优质的运输服务质量,降低运输成本,缩短运输周期,引进竞争机制,现对变性燃料乙醇公路运输(辽宁)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2.2 招标范围:通过招标确定合同签订之日-2027年6月30日变性燃料乙醇运输。运输路线:由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运输至辽宁省指定地点(除大连西太外),预估运量为26万吨,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2.4服务内容及最高限价:变性燃料乙醇公路运输。

序号

运距区间(公里)

最高限价

(元/吨.公里)

预估运量

(万吨/年)

1

运距>290

0.3

26

吉林燃料乙醇公司变性乙醇公路运输报价单

序号

运距区间

预计送达地点(以中油省公司下达实际地点为准)

预估运量

预估公里数(以百度地图为准)

拦标价

投标报价

总金额

(公里)

(万吨/年)

(公里)

(元/吨公里)

(元/吨公里)

(万元)

1

运距>290

辽宁省

26

600

0.3

   
 

(金额小写):      元(含税)

投标人运费总额(含税金额大写):          元整

 

具体配送地点:中油抚顺油库(抚顺市望花区演武街)393公里、中油锦州油库(锦州市中国石油王屯油库)603公里、中油盘锦油库(盘锦市新工街80号)538公里、中油葫芦岛油库(葫芦岛锦郊街道八号商务酒店附近)661公里、中油瓦房店油库(瓦房店市岭东街道转角路油库)715公里、中石化北良港油库(大连市大孤山街道大连港石化)774公里,沈阳东陵油库(沈阳市满堂街道)397公里,中油丹东油库(丹东市金山大街与金汤路交汇处)530公里,中石化林盛油库(沈阳市林盛街道赞林路14号)440公里等,如有新增地点运距测算以百度地图危化品车辆发布的首选走高速距离公里数为准。承运过程中百度地图路线发生较大变化,则运距以新的路线为准。

运输距离:以百度地图危化品车辆发布的最低公里数为准(查询方式为百度地图→线路→位置→车型→货车→右上红色限行→添加车辆→货车用途中选择危险物品;手机不同运行系统查询结果略有差异的,以首选走高速距离计算);未载明或者今后新发生的线路以相同查询方式确认。

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油库突发情况不能卸车或其他问题,车辆需根据实际情况转运到其他油库;两个油库之间的运输费用计算方法是:运输费用(元/吨)=该标段中标报价×实际运距。

2.5服务标准:变性燃料乙醇运输用车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及公司相关要求;运输车辆必须为本公司自有车辆专车专用,不得配货,保证运输及时、货物安全。

2.6报价方式:投标人根据预估运量及预估公里数核算运费总额,投标人运费总额:       元(含税,税率9%);为保证运输效率及运输安全,所有承运单位的运输车辆均为专车,不允许配货,投标报价为专车价。

2.7合同含税估算额:4680万元。

2.8因所需车辆用量大,单独1家服务商无法满足生产运输需要,因此本次招标计划选取4家服务商,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有效的投标人运费总额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推选中标候选人。

具体分配方法:按照四名中标候选人对该标段的报价,由低到高对运量进行分配,报价最低者为第一名分配该标段33%运量、第二名28%、第三名23%、第四名16%。投标人运费总额相同的,以符合要求的运力保障车辆多的优先;运力保障车辆数相同,以符合要求有效业绩二年总额度高者优先;以2024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有效业绩总额度”相同,以保险额度高优先。

中标人具体运量以每周公司下达计划量为准,按上述比例进行分配。价格执行各自中标单价,如有中标人不同意运量分配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由其它中标候选人顺位补充。如购买标书单位不足4家、投标单位不足4家或中标候选人不足4家,则否决全部投标,本次招标失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

3.1.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危险货物3类运输资质。

3.1.3投标须通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扫描件。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或行业规定的强制性资格要求,均应列在投标人资质条件中予以列出。)

3.2车辆要求

3.2.1运力保障车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三类运输汽槽车30辆及以上,排放标准国Ⅴ以上。(牵引车和挂车组合算1台车辆),须按照要求格式提供车辆明细表和车辆的营运证扫描件(须在有效期内)并同时提供(车辆合格证、环保信息随车清单、等任一可查看其排放标准信息的文件),且牵引车和挂车注册日期在2017年01月1日之后。须按照要求格式提供投标货物运力保障车辆明细表和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罐检报告(有下次检验日期的盖章页)

3.2.2投标人提供10辆保障车辆司机,保障车辆应满足“一人一车”要求投标人的驾驶员必须为投标人企业员工(已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相应社保三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有效期在开标之日后),提供驾驶员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驾驶证、押运员证等,提供扫描件。

投标货物运力保障车辆明细表

序号

牵引车

挂车

牵 引 车
注册日期

挂    车

注册日期

牵 引 车
营运证号

挂    车
营运证号

驾   驶   员
从业资格证号

押   运   员
从业资格证号

                 

 

3.2.3承运车辆安排:承运单位每天按照每条线路中标运量比例预留车辆,承运过程中以中油省公司下达实际运量为准。

危化品运输项目中标人应严格执行招标人安排的运输计划,计划执行过程中,因中标人原因无法执行的,为了及时保供,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将计划调剂给其他中标人,调剂运量不受中标运量比例限制,但招标人将追究不能完成计划的中标人违约责任,中标人可单方面出具处罚决定书,对不能完成计划的中标人进行处罚,处罚标准参考合同签订处罚条款。累计发生2次扣罚的,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黑名单”,3年内取消其参与吉林燃料乙醇有限公司运输业务的投标资格。

3.2.4须投保社会公众责任险(又称超赔险或重大事故再保险),每次事故赔偿责任限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每次除污费不低于500万元(提供保险单扫描件)。说明:参保该险种,保险公司会赔付损失超过已参保道路承运人责任险赔付额度的部分。或者须投保“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与参保社会公共责任险赔偿方式相同),且每次事故赔偿责任限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每次除污费不低于500万元。说明:需提供保险单扫描件及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凭证。

3.2.5须提供投标货物的公路运输应急预案。

3.2.6未通过企业和车辆SGS安全审核的投标人,需在中标后按要求尽快通过企业和车辆SGS安全审核。审核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未按时通过的,按违约处理。

3.2.7运价油价联动调整:运价实行同油价联动机制。基准时间点为中标人与招标人合同签订生效日期,基准价格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0#柴油价格调整通知为准,以发货区域作为基准价格执行区域。0#柴油价格相对基准价格累计变动大于±15%时,在观察期15天后,累计变动值仍超过±15%时,公路运价按照2.5%的比例做出相应增减调整,运价按照四舍五入方法取整数值,并于观察期期满之日的次月起执行新的运价;在观察期期满之日,累计变动在15%以内的,不予调整。

3.3财务要求

3.3.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2提供近三个月内开具的无欠税记录证明(需加盖税务印章)。

3.4业绩要求

需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危险品3类的公路运输业绩,至少提供一份合同,实际运输额累计不得少于1000万元。(以发票含税金额为准),需提供合同及合同对应发票清单,非电子发票(即纸版发票)或电子发票发票应清晰。需提供合同关键条款、对应结算发票清单,发票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可以查询

运输业绩明细表:按如下表格填写。

序号

履约时间

签约用户

开票日期

品名

发票代码

发票编号

运输量

(万吨)

不含税发票金额

含税发票金额

1

2024年

某单位

             

某单位

             

某单位

             

2

2025年

某单位

             

某单位

             

某单位

             

合计

?张

?万吨

?万元

?万元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5.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3.5.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5.7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受到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惩戒。

3.5.8 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5.9吉林石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5.10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有发现,则取消该标段的投标资格,评标当日以“天眼查”等查询网站的信息为准。

3.6其他要求

3.6.1为保证运输效率及对货物质量的保证,运行中确保前车介质同样为乙醇,投标人需承诺在履约期间提供相匹配的运单及运行路线截图。

3.6.2为确保运输时效性外地投标人需要在吉林市有正规危险品停车场,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能够在吉林市有正规危险品停车场。如果中标候选人在开标前没有本市正规危险品停车场,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三日内向招标人提供具有法律效益的租赁合同(如未提供或提供虚假合同取消中标资格)。

3.6.3为保证运输效率及运输安全,投标人须承诺所有保供车辆均为专车,不允许配货。车辆首选走高速,在高速不通或者没有高速的情况下依次选择国道、省道、县道,空车走行道路无限制。

3.6.4投标人须承诺按照技术要求第3条承运车辆安排要求预留车辆,提前一天将保供车辆停在物流公司停车场,招标人将不定期检查保供车辆是否充足。招标人对于运输计划执行情况将进行严格考核。

3.6.5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按照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办理相关入网手续,第一中标人缴纳6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第二中标人缴纳5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第三中标人缴纳4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第四中标人缴纳3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期结束后无异议的情况下无息全款返还。

3.6.6中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管理要求,遵守装卸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参与中标运输任务的车辆,须安装智能视频监控并向吉林燃料乙醇公司提供一台电子设备并开放查看的权限,在标段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拒不开放权限、或者阻挠查看等智能视频监控行为,视同承运物流公司自动放弃中标标段业务,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利解除合同。

3.6.7招标人与投标人进行结算时以实际运输量为准。运输业务量存在比招标预计业务量低或者为零的可能,最终会影响标的总额,对此可能,招标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3.6.8全程运输损耗率控制在1.5‰以内。

3.6.9投标人需遵守“危化品运输项目中标人无法完成中标运输量的”的要求。

3.6.10每月运输结束后,双方无异议,承运方开具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办理入账后,次月起90日内办理付款。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

3.6.1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按照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的承运商管理要求办理相关入网手续履行安全教育。

    3.6.12若合同履行期间投标人被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暂停或终止合同执行,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招标人承认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充分知悉存在上述提前暂停或终止合同可能性,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投标人承担,保证不因提前暂停或终止合同追究招标人任何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3.7分包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8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6年3月17日18:00至截止时间2026年3月23日23:59(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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