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26Z
2.项目名称:中国建材集团技术交流活动场地设计及施工项目
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4.采购需求:为保障中国建材集团与奇瑞集团技术交流活动顺利开展,现对本次活动场地设计及施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场地总面积约为800平方米, 用于中国建材集团与奇瑞集团技术交流活动,需满足展示、互动、洽谈等核心功能需求,供应商需负责本项目全过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深化设计:根据本次技术交流活动主题及招标人需求,提供包含CAD平面布局图、立面图、3D效果图及详细施工图的深化设计方案,确保设计贴合活动调性、功能完善。
2) 物资采购:完成项目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家具、装饰品、多媒体设备等的采购、运输与保管,所有物资需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3) 现场施工:负责场地内所有造型、结构、展板、多媒体设备安装、照明系统搭建、墙面地面装饰等全部施工工作,确保施工安全、规范。
4) 运维保障:提供展前布展、活动期间、展后拆除全程的现场技术人员与运维服务,保障活动期间设备正常运行。
5) 垃圾清运及场地恢复:活动结束后,负责所有施工废料、垃圾的清理,将场地恢复至原貌。
5.工期:4月16日之前完成施工(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6.项目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鸠江区)奇瑞凤鸣研创中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供应商需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3年 3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订时间落款的,以合同中明确的起始执行日期为准),供应商具备至少1 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的是:展馆搭建及服务类似业绩。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近3年(2023年3月至今)内,供应商因围标、串标、行贿谋取中标,转包或违法分包、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转让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中标后无故不签订合同等违法、违纪、严重违约等行为被施以行政处罚。
(2)近3年(2023年3月至今)内,供应商因违反或不恰当履行合同被判决解除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在近3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行为。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或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近3年内(2023年3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此期间如被列入相关不良行为信用名单,但已按规定进行了信用修复的情形除外。
(5)中国建材集团领导人员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领导人员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是指领导人员的配偶、子女和与领导人员有近亲属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经商所承办的,以及被中国建材集团列入一级“黑名单”的企业。
5.供应商关联关系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6.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享受免税优惠的除外)。
7.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
8.供应商必须向采购方获取询比文件,未向采购方获取询比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3月17日上午9:00至2026年3月19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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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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