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扬州至乐清高速公路丹阳至金坛段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2〕46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案号苏交建许字〔2024〕00205号批准,项目业主,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钢结构制造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扬州至乐清高速公路丹阳至金坛段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22)》中扬州至乐清高速公路(G4013)的组成部分,也是《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7-2035年)》中阜宁至溧阳高速公路(S35)的组成部分。路线起自与沪蓉高速公路交叉处的丹阳新区枢纽,向南经丹阳东、珥陵、皇塘、金坛东,止于与沪武高速公路交叉处的金坛经开区枢纽,接已建的常州至溧阳高速公路。路线全长41.35公里,全线按照双向六车道技术标准进行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
2.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即DJ-ZJ61、DJ-CZ61标段,DJ-ZJ61标段涉及九曲河特大桥、京杭运河大桥、丹阳高新区互通式立体交叉主线桥、新鹤溪河大桥等,用钢量约10000吨;DJ-CZ61标段涉及华罗庚高新区互通式立体交叉主线桥、华罗庚高新区互通式立体交叉A匝道桥等,用钢量约3000吨。
2.3招标范围
钢结构及钢结构附属设施的制造、厂内涂装、运输、现场连接、工地涂装等工作。
2.4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026年6月至2027年8月,具体工期根据现场进度要求确定。
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项目整体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单位条件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业绩要求
DJ-ZJ61标段: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单个合同用钢量不少于7000吨的桥梁钢结构制作项目。
DJ-CZ61标段: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单个合同用钢量不少于2000吨的桥梁钢结构制作项目。
(3)其他
A.注册、登记情况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安全生产要求
a.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省级及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自2023年1月16日《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明确生产安全事故处罚措施的通知》(苏交建质〔2023〕9号)发布以来,投标人不存在因自身或其劳务合作单位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现场发生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调查处理的人员伤亡事故而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a)发生致死1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b)发生致死2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c)发生致死3人及以上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d)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C.信誉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施工类)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等级为准)。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1)项目经理
a.资质要求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3)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其他省级以上(含省级)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b.业绩条件
DJ-ZJ61标段:至少担任过单个合同用钢量不少于7000吨的桥梁钢结构制作项目的一任项目经理或一任项目总工或两任项目副经理。
DJ-CZ61标段:至少担任过单个合同用钢量不少于2000吨的桥梁钢结构制作项目的一任项目经理或一任项目总工或两任项目副经理。
(2)项目总工
a.资质要求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b.业绩条件
DJ-ZJ61标段:至少担任过单个合同用钢量不少于7000吨的桥梁钢结构制作项目的一任项目经理或一任项目总工或两任项目副经理。
DJ-CZ61标段:至少担任过单个合同用钢量不少于2000吨的桥梁钢结构制作项目的一任项目经理或一任项目总工或两任项目副经理。
(3)其他
2021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未按投标承诺到岗、中途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不得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3.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24日,(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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