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已通车高速公路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服务项目(第一阶段)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单位简介与采购范围
2.1 服务地点:湖南省境内。
2.2 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财产一切险的实施范围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长沙、常德、张家界、湘西、怀化、郴州、湘潭、娄底、邵阳、岳阳、永州、衡阳、益阳、株洲共十四个分公司所管辖的已通车高速公路(包括桥梁、隧道、路基、路面、房屋建筑、交安设施、机电设备、绿化和其他附属设施等),投保高速公路里程共计6315.941公里,保险金额为3977.39亿元。本项目公众责任险的保障范围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在运营、管理、维护中的责任赔偿风险。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已通车高速公路里程数及建安费统计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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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已通车高速公路里程及建安费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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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分公司 |
里程(公里) |
建安费(亿元) |
|
1 |
长沙 |
400.364 |
225.77 |
|
2 |
株洲 |
513.126 |
320.62 |
|
3 |
湘潭 |
191.947 |
192.09 |
|
4 |
衡阳 |
660.777 |
385.67 |
|
5 |
邵阳 |
734.589 |
527.04 |
|
6 |
岳阳 |
405.198 |
228.50 |
|
7 |
常德 |
384.931 |
28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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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张家界 |
163.486 |
9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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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益阳 |
446.688 |
254.45 |
|
10 |
郴州 |
527.692 |
29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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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永州 |
379.71 |
220.19 |
|
12 |
怀化 |
540.23 |
304.64 |
|
13 |
娄底 |
395.735 |
301.20 |
|
14 |
湘西 |
480.66 |
27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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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现代运营 |
90.81 |
7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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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315.941 |
3977.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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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投保路段包含2025年已通车及2026年新增通车路段,具体通车里程以实际通车里程为准。因高速公路资产统计工作量大,分布广泛,可能遗漏的部分路段和财产,纳入投保范围。2.直管里程5057.195公里,建安费2987.19亿。
2.3采购范围
本次服务采购共分为 1 个标段。其标段划分及内容等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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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数量(项) |
上限价(万元) |
采购范围 |
|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已通车高速公路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项目(第一阶段) |
1 |
5513.94 |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已通车高速公路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项目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采购要求为高速集团公司已通车高速公路的财产一切险和公众责任险出具保单,签订保险合同,提供保险保障。 2.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后,按合同约定的限额足额按时赔付。 3.按照服务要求,开展保险宣传培训、防灾防损、保险查勘、平台建设等保险服务工作。 4.接受采购人的考核和评估。 首席承保人为主要承保及服务方,其他共保体成员应完全接受首席承保人响应的保险合同具体条款及费率。 |
2.4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12个月。
2.5采购执行合同
响应人成交后,与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具体采购执行合同签订双方共同作为合同主体独立承担合同法律责任与风险。
2.6 质量要求: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及合同签署主体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采购人将根据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评价;对严重失信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信用评价评定等级直接降为 D 级,并列入采购交易平台信用“黑名单”。
2.7安全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8采购人可根据第二阶段共保体采购的顺利情况,有权终止本次采购结果。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为企业的,还应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具备采购文件中要求的资格条件(资质、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等最低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项目共分为两个阶段进行采购。本次采购仅采购首席承保单位,承保份额为45%,未成交单位可以参与第二阶段采购共保体成员响应。第二阶段共保体采购时,仅确定共保体成员,保险费率以第一阶段首席承保单位成交价为准。
3.3每个供应商可在本次采购中对1个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3.4与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采购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信用中国”网中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供应商响应。
3.6采购人不接受近三年内与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存在诉讼或仲裁的供应商响应(已友好协商和解的不受本条限制)。
3.7采购人不接受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评定等级评为D级的供应商响应。
3.8采购人不接受2020年以来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实施接管过的响应人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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