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首钢京唐钢轧作业部5号连铸机配套设施完善项目桥式起重机采购,招标人为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包)名称:首钢京唐钢轧作业部5号连铸机配套设施完善项目桥式起重机采购;
2.2标段(包)编号:1A3;
2.3招标单位: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2.4项目地点:河北省唐山市;
2.5★交货期要求:签订商务合同后100日历天内交货;
2.6招标范围:首钢京唐钢轧作业部浇注跨采购1台200/50t桥式起重机订货的相关技术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书。
2.7★最高投标限价:531.2万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具备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
(1)投标人需提200吨及以上冶金桥式起重机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起重机械);
(2)投标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且许可子项目中包含“桥式、门式起重机(A级)”有效的证书。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3个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200吨及以上冶金桥式起重机供货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包括合同首页、盖章页、合同内容页等,证明材料应清晰体现供货范围,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4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未被纳入招标人失信客户黑名单,并且未被纳入招标人暂停合作或取消合作的供应商名单;
3.1.5其他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转包,须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25日(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8日1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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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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