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制作商务技术文件时,应在“设备清单响应表”中明确满足招标服务要求所需的所有设备数量,未明确具体数量的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标处理。二、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作调整,因投标人未及时浏览本更正公告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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