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价条件
因工作需要,现开展赣州赣康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度财务审计项目询价,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本次询价项目名称:赣州赣康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度财务审计项目,询价人:赣州赣康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签订人为:赣州赣康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二、询价内容
1、对赣州赣康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编制的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并按税法要求对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数据进行鉴证。
2、在2026年结束后,对赣州赣康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编制的202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6年度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并按税法要求对2026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数据进行鉴证。
3、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询价内容第2项之日止,提供日常财税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在服务期内,通过电话、邮件或书面方式,及时解答赣州赣康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税法过程中遇到的实务问题;针对审计、鉴证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供专业调整建议;就国家新颁布的、对赣州赣康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财税法规政策提供解读提示)。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具备履行本询价项目所需的执业资格与专业能力。
与询价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报价。报价人之间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否则,报价均无效。
四、评标原则
总报价最低单位为签约单位。
五、询价保证金
该项目询价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元)。报价人必须在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询价保证金以现金或银行保函形式(现金形式或银行保函的原件,均应密封完好在一个单独的封套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在递交报价文件时一并递交给询价人,逾期不予受理。
询价保证金必须按上述的时限、密封要求递交,否则其询价保证金无效,询价人有权拒绝其报价文件。
询价保证金的核验及退还:在报价结束后,由询价人核验并收取报价后确定的第一候选人的保证金,其余报价单位的保证金当场退还(如第一候选人的保证金不满足要求,则报价文件视为无效,保证金予以退还,再按候选人顺序收取并核验保证金,直至保证金满足要求)。中选单位的询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一次性退还,如中选人拒绝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损害询价人利益的情况,询价单位有权拒绝退还中选单位的询价保证金。
若报价人在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后要求撤回报价文件的情况,询价人有权拒绝退还报价人的询价保证金。
六、履约担保
1、在询价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后30天内成交人应向询价人提交履约担保并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签约合同总价的10%。
2、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保证金,成交人应从其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一次性转入合同签订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内(退还时不计利息)。
3、在项目实施完成所有合同工作内容并经业主验收合格后28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成交人。
4、履约担保格式见附表四。
七、完成期限
签订合同起30天内出具2025年审计报告,2026年4月30日前出具2025年税务鉴证报告。2027年3月15日前出具2026年审计报告,2027年4月30日前出具2026年税务鉴证报告。如逾期交工将按300元/天进行处罚。
八、控制价上限及要求
控制价上限:3万元。报价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本限价,否则视为不响应询价文件,而被询价人拒绝。本报价包含完成项目所需的劳务、材料、咨询、交通、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所有费用,询价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九、费用支付
1、收到2025年度审计报告以及税务鉴证报告后1个月内,支付50%合同价款。
2、收到2026年度审计报告以及税务鉴证报告后1个月内,支付50%合同价款。
十、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人应根据询价文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上传至“赣云采”平台系统中。同时将纸质报价文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叁份)、不得活页,并标明正副本一正二副(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上传至“赣云采”的文件与纸质文件必须一致,否则以上传至“赣云采”平台的电子文件为准。
报价文件包括:
1、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文件或其授权委托书;
2、报价函;
3、信誉承诺表;
4、履约保证金格式;
5、其他资料。
十一、公告媒介、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17日10时30分至2026年3月24日上午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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