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龙湖生态环保提升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龙港新城生态绿道及配套工程(一期)已由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备案(项目代码:2601-330383-99-01-958410),项目业主为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龙湖生态环保提升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龙港新城生态绿道及配套工程(一期),本项目南起物流大道,北至G228国道,全长约9.6公里。统筹设计面积93.30万方,核心设计面积57.24万方。建设内容分为两大路段,—、G228-朝辉路(改造段)道路内侧绿化改造,包括:8m中央分隔带、3m机非隔离带及树池,并同步实施人行道铺装与侧石改造。道路外侧绿地优化约4.2万㎡。二、朝辉路-物流大道(新建段)道路外侧绿地新建与优化约15.6万㎡,其中:朝辉路-映湖路段约6.8万㎡,规划支路五-物流大道段约8.7万㎡。结合沿线规划绿地系统,打造3处景观节点(总面积约6.9万㎡)。三、景观特色小品、构筑物、配套建筑等设计。总投资约20794万元,其中本次建安工程费用约18000 万元。
2.2招标范围:方案设计(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服务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设计、结构设计、道路修复及对接配合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
设计工期: 60 日历天。(方案设计(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含概算编制)) 30 天、施工图设计30天;方案会审但不含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发现问题后完成补充、修改时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或同时具备②③: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单位。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指在联合体中承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任务的联合体牵头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揽过单个合同设计费额350万元(含)及以上且面积不低于20万㎡的风景园林(景观绿化)工程设计业绩。
注: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前,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9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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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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