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铁塔-2026-2030年预警监控综合项目增补物资及服务采购项目(ZL)采购公告
重庆铁塔-2026-2030年预警监控综合项目增补物资及服务采购项目(ZL)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重庆铁塔-2026-2030年预警监控综合项目增补物资及服务采购项目(ZL)(项目编号:TC269D03B)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本项目预估采购含税总金额297600.02元,不含税总金额268505.61元,物资部分按税率13%编制预算,服务部分按税率6%编制预算,(如小规模纳税人成交,以不含税金额和实际税率计算含税合同金额)。预算充足,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采购预警监控综合设备及相应服务,具体清单如下:
| 序号 | 项目 | 设备清单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限价(元) | 税率 | 不含税总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备注 |
| 1 | 设备采购 | 数据库 | 套 | 2 | 57079.65 | 13% | 114159.3 | 129000.01 | |
2 | 中间件 | 套 | 2 | 35663.72 | 13% | 71327.44 | 80600.01 | ||
3 | 综合服务 | 集成服务 | 项 | 1 | 83018.87 | 6% | 83018.87 | 88000.00 | |
合计: | 268505.61 | 297600.02 |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合同及技术规范书。
1.6 标段划分:
□划分: 标段一: / ;标段二: /
1.7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见本公告1.5条。
2.2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4年。
2.3交货期:乙方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2.4服务地点:重庆市。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颁发的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提供:清晰、有效的依法登记或注册的主体资格证明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等扫描件)。】
3.2发票承诺: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及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提供: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增值税发票承诺书。】
3.3类似业绩:供应商具备2023年3月1日(含)至本项目首次发布采购公告之日前签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订时间落款的,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起始执行日期为准)的类似项目(软件产品(API网关、软件服务器、计算机应用软件等)销售或云数据库服务或系统集成、安装调试等技术服务)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20万元。
【提供:①清晰的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含合同名称及合同双方当事人名称)、合同金额页(标的物的单价敏感信息可屏蔽,合同总金额必须体现)、合同签章页(须有合同甲乙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合同服务内容页、合同签订时间、每份合同至少提供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该发票须体现与合同的关联性,如:发票中的合同甲方/合同名称或简称/合同编号等与合同具有关联性即可),发票开具日期须在本采购项目首次比选公告发布之前。
说明:若发票只与该合同项下订单具有关联性,可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该合同下任意订单+该订单对应的发票”佐证。
②在提供上述合同关键页的基础上,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合同,且框架合同有合同总金额(包含预估金额),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以框架合同金额作为评审依据;若框架合同无合同总金额,同时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须体现与对应框架合同的关联性)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出具的框架合同对应订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单位公章或部门章,以订单或结算单或证明材料上对应的总金额作为评审依据。未按以上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业绩统计。】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重庆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总部/重庆市】【同类】产品或服务“供应商黑名单”的。
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总部/重庆市】【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产品或服务“供应商黑名单”的。
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进一步核实上述(6)、(7)、(8)相关信息。
【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信誉声明函》,参考格式详见采购文件。】(注: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须同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单位公章的《信誉声明函》。)
3.5控股管理关系:(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进一步核实上述相关信息。
【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参考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6制造商/代理商: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应答。
(1)若为制造商,供应商须出具制造商资格声明函;
(2)若为代理商应答,需提供所应答产品(数据库、中间件)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函,并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商不得同时应答本项目,若同时应答均做否决处理;
②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应答。
【提供:制造商响应的,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制造商资格声明》;代理商响应的,提供所代理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函。】
3.7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非联合体应答声明》,参考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参选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文件的获取
……
5.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3月17日16时00分至2026年03月2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