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清镇基地综合馆照明节能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主要内容:清镇基地综合馆照明节能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数量:1批
预算金额:229700.00元
最高限价:229700.00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提供2026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前任意一个月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提供审计报告的明确要求:事务所承办《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审计业务(含年报审计),必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acc.mof.gov.cn)报备并申请赋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以供应商自行提供的承诺为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6月至投标截止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依法免税供应商提供纳税申报表或相关证明材料)和2025年6月至投标截止前任意连续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不需要缴纳社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自拟)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于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24日16:30分前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3月30日1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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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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