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招标人已与章丘区绣惠街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工程的建设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并就充电桩工程分包取得了建设单位的同意,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充电桩工程施工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规模:本工程位于济南市章丘区绣惠镇,东邻绣江路,西邻太西东路,北侧和南侧分别为中心大街和大桥北路,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6.24万平米,用地性质为居住。项目由10栋高层住宅楼(1#、2#、3#、4#、5#、6#、7#、8#、10#、12#)、1栋配套商业楼(9#)、1座换热站(11#)以及地下车库共13个子项组成,建筑面积340708.5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9329.7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1378.80平方米。
2.2工程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绣惠街道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完成充电桩施工图纸及变更图纸所示所有工作及措施工作,划分为一个标段。
2.4分包方式: □ 劳务分包 ☑ 专业分包
2.5工程质量(创优)目标:承诺工程质量达到或满足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须达到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标准、国家及行业现行的《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确保达到“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6计划工期:暂定计划工期:45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7其他: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标段范围内的招标人整体施工现场,各标段投标人各安排2名水电工由招标人管理,工费由投标人支付并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再单列,工人服从招标人管理。若工人懈怠、不服从招标人管理等,招标人按考勤300元/天在投标人结算中扣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且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证书过期的需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企业资质连续的延续通知(延期时间不能间断);,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由中铁建工在工程项目综合管理系统完成专业分包准入,与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无纠纷及诉讼,不在中国中铁及中铁建工《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不在《公司限投名册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6 年 03 月 17 日 16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3 月 22 日 16 时 00 分下载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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