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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站前广场等工程检测及监测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1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G(请登录)

2、项目名称:六安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站前广场等工程检测及监测服务项目(二次)

3、项目实施地点:六安市金安区

4、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六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5、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请登录)

6、项目类型:服务类

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8、最高限价(费率):收费标准的80%

注:本项目最高限定费率为收费标准的80%,且项目总费用不超过中标价(中标价=1322.78万元×中标费率)超出部分不予支付。

检测及监测项目具体收费标准参照的选用顺序为:

(1)《安徽省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新公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13】137号文);

(2)《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行业指导价》(建质安协【2019】16号文);

(3)《关于我省产品质量检验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费【2014】144号文);

(4)《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收费标准的函》(皖价服函【2013】29号);

(5)《六安市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收费指导意见》(六消防协【202304】);

(6)以上收费标准中均未涉及到的,参照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收费标准,按照收费标准×中标费率结算。

(7)以上均未提及的检测及监测项目,通过招标人、中标人、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跟踪审计单位五方询价,确定检测及监测单价。

9、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10、服务周期:自检测及监测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满足工程进度需要。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六安北站站房以南,用地范围为五礼路、蓼城路、安民大道、铁路线路围合区域,用地面积49.802公顷,总建筑面积98219.69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南广场地面工程、南广场地下停车场工程及配套公交综合楼、客运服务中心、风雨连廊、集疏运匝道系统及市政道路工程等。本次招标项目为六安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站前广场等工程检测及监测服务项目(二次),最高限价(费率)为:检测及监测收费标准的80%,总检测及监测费用不超过中标价。

2、招标范围:

2.1本次市政工程招标的检测及监测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方案编制(含标价的检测清单,并经建设单位组织的专家审查通过后予以实施)、质量巡检、抽检、合同完工质量检测,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和外观质量量测、见证取样检测等。包括:①对原材料、半成品抽检及标准试验验证,桩基、预应力、箱梁等专项检测,桥梁荷载试验等;②在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对工程施工相应环节的实体质量进行检测;③配合建设单位质量巡查:包括施工工艺、内业资料检查和外业实体巡查等;④按照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检测项目、频率及检验方法等进行检测和质量评定(如有最新规范,按新版执行)。并提供上述检测工作相应的成果资料。上述检测必须按相关规范要求频率检测,同时满足《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管理的通知》要求和地方要求。

2.2本次房屋建筑工程招标的检测及监测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方案编制(含标价的检测清单,并经建设单位组织的专家审查通过后予以实施)、质量巡检、抽检、合同完工质量检测,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和外观质量观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等。包括:①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部)件、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等进行检查、测量、试验、度量;②在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对工程施工相应环节的实体质量进行检测;③质量巡查:包括内业资料检查和外业实体巡查等,重点检查参建各方在工程质量等方面的履职行为。并提供相应的成果资料。④按照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1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2010)、《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16)、《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411-2019)、《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2018)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检测项目、频率及检验方法等进行检测和质量评定(如有最新规范,按新版执行)。并提供上述检测工作相应的成果资料。上述检测必须按相关规范要求频率检测,同时满足《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管理的通知》要求和地方要求。

2.3本次招标的监测监控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监控(包含项目概况、施工监控的依据、施工监控的目标、内容和工作重点、施工监控计算、施工监测成果、结论等方面的内容)、几何形态监测、应力-应变监测、基础与支撑系统监测、动力特性监测等。

2.4检测单位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施工规范、强制性条文、检验评审标准及相关工程检测规范,符合本项目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工程进行过程检测。检测单位要按规范及建设单位要求的内容和频率进行检测,对关键抽检项目进行复测,平行验证试验,对工程外观进行检查、记录,对监理、施工单位试验检测内业资料进行审查,完成相应检测、审查报告,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质量检查和综合督查。实际检测频率、检测项目必须满足项目竣工验收质量评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22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要求并出具质量评定报告。监测内容需确保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质量要求,定期出具监测报告并根据监测数据协助指导地下室深基坑、道路、桥梁施工等。该项目检测及监测内容众多,对招标人提出需检测及监测的内容执行,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请投标人综合考虑并谨慎报价。投标人出具的检测及监测报告需满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要求。

三、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同时满足以下(1)、(2)项要求;

(1)须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须同时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市政工程材料、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地基基础、桥梁及地下工程、道路工程);

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2)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岗位资格证书,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信誉要求:截至投标之日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被县级(含)以上的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期内的不良记录(注:投标人须针对上述无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进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4、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3亿元及以上工程检测服务业绩(业绩类型为公共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同时包含公共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

注:业绩证明材料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公共建筑具体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附表《民用建筑通用规范-公共建筑》”。

注:上述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①和②资料原件扫描件,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①合同协议书;

②验收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等)。

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总金额、业绩规模、合同内容等关键评审要素)的,应另附合同发包方出具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发包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超过2家。

四、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之日(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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