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采购需求、保险期限等:
1、项目名称:2026年医责险等保险采购(二次采购);
2、项目预算:381787.00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按无效报价处理);
3、最高限价:381787.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4、采购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5、保险期限:一年,自保险单载明的保险责任起始日零时起至保险责任终止日二十四时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项目资金: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改革后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4.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需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不满三年的,按照营业执照注册年限起算);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8.具有医疗机构责任险等相关保险业务的经营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03月17日至2026年03月24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文件售后概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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