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苏里格气田开发分公司产能建设项目组(第四采气厂)2025 年鄂托克旗境
内苏 36-11 区产能建设(苏 36-2 站集气站扩建站)建设用地报批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 ,招
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完成长庆油田苏里格气田开发分公司产能建设项目组(第四采气厂)2025 年鄂托
克旗境内苏 36-11 区产能建设项目(苏 36-2 站集气站扩建站)报批工作 项目估算金额 1254000.00 元
(是否含税:☐含税 ☑不含税,其他说明: / )
2.2 招标范围:(1)完成第四采气厂鄂托克旗境内苏 36-2 扩建站复测工作并编制勘测定界。
(2)在甲方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规划选址研究报
告编制、文物勘察报告编制、地质灾害报告、节能评价报告编制并通过相关行政部门评审取得批复文
件。(3)在甲方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办理完成林草永久征占用手续;(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办理完
成建设用地预审取得批复文件,同时按照建设用地报批要求完成用地组件,上报至旗县、市局、自治
区等各级职能部门建设用地审批,取得建设用地批复文件。
本项目需求承包商 1 家。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推荐 3 家中标候选人。
2.4 标段描述:该项目设置一个标段,招入一家承包商。(1)完成第四采气厂鄂托克旗境内苏
36-2 扩建站复测工作并编制勘测定界。
(2)在甲方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规划选址研
究报告编制、文物勘察报告编制、地质灾害报告、节能评价报告编制并通过相关行政部门评审取得批
复文件。
(3)在甲方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办理完成林草永久征占用手续;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建设用地审
查报批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办理完成建设用地预审取得批复文件,同时按照建设用地报批要求完成用地组件,上报至旗县、市局、自治区等各级职能部门建设用地审批,取得建设用地批复文件。
2.5 服务地点:内蒙古乌审旗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
“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
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
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
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 2024 年但距 2025 年审计周期不足整
年,或成立于 2025 年 1 月 1 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
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
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
点击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③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2022 年 1 月 1 日-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具有承揽过建设用地
预审及土地报批相关业绩至少一项。
人员要求:拟投入人员不少于 4 人,其中项目负责人 1 名;技术负责人 1 人,其他技术服务人员
不少于 2 人(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合同需体现合同期限)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长庆油田分公司油气建设用地组卷报批技术服务(含专项手续)集中资格
招标第四标段的入围服务商(提供入围通知书)。
其他要求: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
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苏里格气田开发分公司产能建设项目组(第四采气厂)2025 年鄂托克旗境
内苏 36-11 区产能建设(苏 36-2 站集气站扩建站)建设用地报批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 ,招
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完成长庆油田苏里格气田开发分公司产能建设项目组(第四采气厂)2025 年鄂托
克旗境内苏 36-11 区产能建设项目(苏 36-2 站集气站扩建站)报批工作 项目估算金额 1254000.00 元
(是否含税:☐含税 ☑不含税,其他说明: / )
2.2 招标范围:(1)完成第四采气厂鄂托克旗境内苏 36-2 扩建站复测工作并编制勘测定界。
(2)在甲方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规划选址研究报
告编制、文物勘察报告编制、地质灾害报告、节能评价报告编制并通过相关行政部门评审取得批复文
件。(3)在甲方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办理完成林草永久征占用手续;(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办理完
成建设用地预审取得批复文件,同时按照建设用地报批要求完成用地组件,上报至旗县、市局、自治
区等各级职能部门建设用地审批,取得建设用地批复文件。
本项目需求承包商 1 家。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推荐 3 家中标候选人。
2.4 标段描述:该项目设置一个标段,招入一家承包商。(1)完成第四采气厂鄂托克旗境内苏
36-2 扩建站复测工作并编制勘测定界。
(2)在甲方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规划选址研
究报告编制、文物勘察报告编制、地质灾害报告、节能评价报告编制并通过相关行政部门评审取得批
复文件。
(3)在甲方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办理完成林草永久征占用手续;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建设用地审
查报批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办理完成建设用地预审取得批复文件,同时按照建设用地报批要求完成用地组件,上报至旗县、市局、自治区等各级职能部门建设用地审批,取得建设用地批复文件。
2.5 服务地点:内蒙古乌审旗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
“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
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
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
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 2024 年但距 2025 年审计周期不足整
年,或成立于 2025 年 1 月 1 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
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
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
点击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③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2022 年 1 月 1 日-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具有承揽过建设用地
预审及土地报批相关业绩至少一项。
人员要求:拟投入人员不少于 4 人,其中项目负责人 1 名;技术负责人 1 人,其他技术服务人员
不少于 2 人(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合同需体现合同期限)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长庆油田分公司油气建设用地组卷报批技术服务(含专项手续)集中资格
招标第四标段的入围服务商(提供入围通知书)。
其他要求: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
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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