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服务期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电梯维保服务(粉巷院区和高新院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或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提供已缴存的2025年3月1日以来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个月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已缴纳的 2025年3月1日以来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1)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2)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开标截止前连续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1.供应商与其他投标单位无交叉控股股东、无交叉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涉嫌联合围标、串标行为,无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职工在该单位兼职的情况,不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相关人员输送利益等行贿行为(提供承诺书)。2.本项目不接受西安市第一医院职工及其亲属投资开办的企业参与本医院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5)1.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参数V≤2.5m/s及以上),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参数V≤2.5m/s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T)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A),并提供开标截止前连续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17日至2026年03月2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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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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