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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塔铺街道2026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03-1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延津县塔铺街道2026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

2、项目编号:26-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941787.00 元;

最高限价:3941787.00 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延津县塔铺街道2026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道路、管网、污水处理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建设地点:新乡市延津县境内; 

(3)质量要求:合格;

(4)工期要求:180天;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标段划分: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按照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试行)》新财购〔2021〕13 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1)-(6)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须出具自开标前六个月内在本单位连续三个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缴纳社保证明;

(2)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只需提供信誉承诺书)。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17日08:30至2026年3月23日18:00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3月27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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