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项目名称:武汉新城梧桐湖片区综合开发项目(一期)城市合伙人项目经理部土工材料采购;
1.2 采购人:湖北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4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主要集中在梧桐湖片区“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内,东至咸鄂高速、西至月山湖大道、南靠梁子湖、北临武阳高速。项目规划面积约 50.71 平方公里。围绕梧桐湖片区总体发展规划及建设需求,以完善区域道路基础设施、环境治理及防洪排涝、公服及市政设施、提升产业发展为目标,拟策划实施道路基础设施类、环境治理及防洪排涝类、公共服务及市政设施类、产业发展类等工程。共四大类 29 个项目。1、项目建设投资约为 323225.16万元;2、项目整体合作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26年。项目总体建设期暂定6年,单个子项建设期不超过3年,运营期20年。
本项目不含税最高限价为146802.70元;
1.5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þ一家;
1.6拟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冻结参与采购资格,期限为半年,自收到弃标函之日起计算。如有响应保证金的,没收响应保证金。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武汉新城梧桐湖片区综合开发项目(一期)城市合伙人项目经理部土工材料采购 ;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
2.3 交货期:在收到供货通知3天内履行交货义务;
2.4 交货地点:武汉新城梧桐湖片区综合开发项目(一期)城市合伙人项目经理部施工区域所在地或指定地点;
2.5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2.5.1 乙方所供材料应满足该项目对材料特定技术要求,即:
乙方所提供的材料应符合设计、业主、公司相关文件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以及甲方指定文件中的技术规范和质量保证条款,且满足甲方及其指定单位的试验检验要求。
2.5.2 该项目对材料特定技术要求如与下列质量标准有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材料特定技术要求为准,上述材料特定技术要求未涉及的内容按照下列质量标准要求执行:
(1)钢塑土工格栅:
①JT/T 1432.1-2022《公路工程土工合成材料 第1部分:土工格栅》;
②GB/T 17689-2008《土工合成材料 塑料土工格栅》;
(2)反滤土工布
①GB/T 18887-2023《土工合成材料机织/非织造复合土工布》;
②GB/T 17640-2023《土工合成材料 长丝机织土工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 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
þ无
3.1.3财务要求:
þ无
3.1.4业绩要求:
þ无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 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3.2 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请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至 2026 年 3 月 20 日00: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询比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 3 月 24 日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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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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